最近发现很多朋友对深圳公租房的收入财产审核标准不太清楚,还有人问“存款是否属于财产?”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深圳的公租房对收入和财产的限额都是怎么来界定的。
一、限额标准
从下方文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收入和财产的限额。
1、收入方面: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2、财产方面: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二、人均收入怎么理解?
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个自然年度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收入。
展开剩余82%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万,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年收入在5.4万以内;
如果是家庭,两个人,年收入就是10.5万;
再加上一个孩子,就是15.9万;
两个孩子呢,就是21万。
以此类推。
三、哪些属于收入呢?
1、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分红、补贴等。
2、经营性收入。指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资产折旧、税后的收入。
3、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股息、保险红利、集体财产分红等。
4、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减去转移性支出后的收入。
具体可以看下面文件内容。
四、可以不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
第七条 以下项目不计入可支配收入:(一)国家规定的优待金、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四)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补助、护理费;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七)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收入。
第七条 以下项目不计入可支配收入:(一)国家规定的优待金、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四)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补助、护理费;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七)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收入。
五、财产包括哪些?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含接受继承、赠与)的全部实物财产和货币财产,包括房屋、车辆、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金融资产等。
1、房屋:包括深圳的房产和外地的房产(住宅、商铺、厂房等都算)。
房屋价值按照不动产登记的价格计算。
2、车辆:名下市内外的所有车辆都包括。
车辆价值按照购买价格填写。
3、银行和金融资产:存款、理财、债券、贵金属等。
4、股票和基金。按净值计算。
5、商业保险。按现金价值计算,不要填保额。
6、住房公积金和其他财产,比如:古董、艺术品、首饰等。
六、房贷、车贷要不要扣除?
不扣除,因为房贷车贷是你只付了房子和车子价值的一部分,然后产生的贷款,所以是包含在财产之内的。
比如你买的房子是80万,那就算80万的财产。不能说你贷了50万,就只记30万的财产,这样是不行的。
让你按30万把房子卖了,你也不干呀,是不是。
最近深圳各区都在做公租房财产收入审核,如果你想去审核,建议先自己算一下财产和收入是否都在限额以内,要财产和收入都同时符合要求,然后再去申请,否则万一超额了,就要被退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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